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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四川省老年病医院关于开展新冠核酸、抗体检测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7-22 10:42:58本文来源: 医务科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您好!

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最大限度降低院内交叉感染发生风险根据国家、四川卫健委发布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总体部署要求,2020年63日起,我院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入院筛查项目,同时提供新冠抗体检测服务。除病情急危重患者外,所有患者在入院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所有入院的患者

2.经临床评估需检测的门急诊患者

3.按愿检尽检的原则,门、急诊患者和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或抗体检测。

4.入院患者的陪护或家属需完成新冠核酸或抗体检测。

5.对进行有创检查的患者(如口腔科、耳鼻喉科、消化内镜、支气管镜等),需完成新冠抗体或核酸检测。

二、样本采集时间

周一、三、五下午14:00-16:00。检查前需先到检验科进行预约。

三、样本采集地点

医院大门右侧第一间原发热门诊

四、采样流程

(一)门、急诊患者和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人员:

 1.医生开具医嘱、填写新冠检测申请单,患者缴费。

 2.门急诊患者和体检人员持新冠申请单及缴费凭据到检验科进行采样时间预约,同时由检验科打印医嘱条码。

(二)住院患者

医生下医嘱后,由科室护工持新冠申请单、医嘱条码,到检验科预约时间通知患者。

(三)需要核酸检测者,持新冠检测申请单、医嘱条码按预约时间到采样点采样。

、报告领取地点

急诊患者:医嘱条码至检验科打印报告单。

体检人员:至体检科领取报告单。

住院患者:至住院部病区领取报告单

以下情形,办理入院时可以免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办理入院手续14天内,曾在我院进行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此次就诊流行病学调查、症状未发现异常情况

2.我院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工作,7天内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请在就诊及办理入院手续时务必携带报告单原件或经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报告复印件,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可不再复查。

温馨提

1.常规入院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健康码绿码、新冠筛查表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陪伴人员或家属需提供核酸或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3.新住院患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院患者及陪护、家属等均属于自费检测。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开展入院前新冠核酸检测或抗体检

工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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