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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度 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 供应商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10:28:57本文来源: 管理员

根据工作计划,我院对2026年度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供应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调研。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度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

二、项目地点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商业街院区羊马院区

三、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有效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三年内类似活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报价函:本报价统一采用 单一用工单价或分专业用工综合单价 方式进行报价。服务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结合采购方需求进行合理报价(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度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

1.单一用工单价综合单价


报价金额(元/日

小写:

大写:

2.安装类、土建装饰类、杂工类等分别进行报价综合单价


安装类报价金额(元/日

小写:

大写:

土建装饰类报价金额(元/日

小写:

大写:

杂工类报价金额(元/日

小写:

大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调研文件需制订成册,调研文件需密封;

7.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

五、温馨提示

现公示的采购需求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偏向性、歧视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并请关注该项目的采购动态。

六、郑重提示

市场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报名人提供的所有信息仅有助于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我院将依照国家相关采购政策以及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择期进行采购。

七、递交资料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2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4日17:00止

地点: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商业街院区(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69号)基建科

调研文件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87402616

附件:2026年度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需求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2月9日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度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度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主要服务地址为本院商业街院区及羊马院区。

二、项目资金

预算金额:2.96万元。即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6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2.服务范围

主要为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商业街院区及羊马院区提供基建零星维修用工服务,包括人工、技术、管理、个别辅材及小型工具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维修内容(项目)

维修类型

1

院内零星基建维修服务

单一用工单价

2

内外墙腻子、乳胶漆、装饰面修缮

土建装饰类用工

3

室内、外防水维修、处理

土建装饰类用工

4

室内隔墙拆除、改造

土建装饰类用工

5

门窗、天棚维修、更换

土建装饰类用工

6

室内外地面、地砖维修更换

土建装饰类用工

7

室内、外吊顶维修

土建装饰类用工

8

各类开关、阀门、管件维修更换

安装类用工

9

电气管线、水电管网维修

安装类用工

10

各类拆除、转运

杂工类用工

11

应急维修材料及相关辅材采购

应急维修

3.维修服务要求

(1)配备项目经理一名,项目经理需24小时待命,接受采购人下达的维修服务任务。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障院区正常诊疗秩序,保护好医院固定资产和设备。

(3)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否则视为违约。供应商应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

(4)接到维修指令后,维修人员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无特殊情况故障当天排除。指令方式不限于口头或书面。

(5)维修服务期间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建立责任包干制和巡回检查制度。

(6)维修现场管理要求:

①对维修现场交通和噪声的要求:遵守《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②维修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维修现场清洁符合《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③维修服务期间不得干扰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护好医院各项财产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损失。                    

④成交供应商对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机具、材料(如需)及设备等进行施工,如不能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服务要求,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维修项目中有特种作业及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须由持有相关资格证件专业人员完成,供应商对其安全负责。

(9)质量:遵守国家和四川省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业主需求。

(10)安全:在签订合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安全围挡指示牌等。供应商在维修、拆除、施工等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1)人员要求:

①本项目需委派一名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工作。

②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委派的任务情况,自行综合考虑配备所需的现场其他作业人员。

4.其它工作内容

(1)服务供应商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2)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服务结算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说明

(1)服务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统一采用单一用工单价或分专业用工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计时规则:不足半天按半天计;超半天未满6小时按半天计,超半天且满6小时按一天计)。供应商可报单一用工单价,也可按照:安装类、土建装饰类、杂工类等分别进行报价。在合同期限内本报价均不作调整。

(2)本零星用工服务明确为:清包工,供应方仅提供零星基建维修所需人工、小型工具(如扳手、电钻、刷子等)。所有维修主材、辅材、大型机械设备及耗材由甲方提供;如需供应方代购少量应急辅材(如钉子、胶水、堵漏剂、防水胶、绝缘胶带等),需经甲方同意,代购费用按实际采购价+5%服务费结算,每月核对一次。

(3)服务费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需包含供应方到现场实施合同内容所需的所有相关工作所包含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设施设备费、文书费、交通费、餐费、利润、税金等。报价不做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2.服务开始时间:双方合同签订日起。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度或合同约定金额使用完毕。

4.服务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69号和崇州市羊马镇新城大道799号。

5.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功能使用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6.付款方式及说明:

付款周期为每三个月结算并支付一次。供应商可根据本周期内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按照经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金额提出付款申请。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请款报告(含收款账户)及合法、有效、足额、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合同期内结算总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使用完毕,合同自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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