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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13 18:00:20本文来源: 管理员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通过前期市场调研,根据科室需求,拟对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项进行院内询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地址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商业院区)。

二、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

4

项目要求见附件

三、采购方式、控制价及报价

1、采购方式:询价

2、控制价:29500元。

3报价:

①报价函:此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二次议价。高于控制价作为无效报价。

②此报价为包干含税价,报价须包括本服务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相关税费和合理利润等其他相关费用。

四、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附承诺函)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录(需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附承诺函)

7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上述网络查询截图进行证明)。

8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请于2025616日至2025618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设备科(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69行政楼4楼)报名。报名时需持下例证件(证书、证明):

1、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证件加盖鲜章;

2、有效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3、询价公告第四条(资质条件)里提到的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报价文件的提交及要求

1、有效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2、单位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报价表(格式自拟);

4、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自拟)

5、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收款凭证);

6、报价文件需制订成册(有封面、目录和页码),一式一份。报价文件需密封,在开标时由投标人现场递交;

7、请各参加投标的单位准时到会(无特殊理由,过时作弃权处理)。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选择具有法定资质,技术力量强,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措施得力,价格优惠合理,重合同、守信用、有实力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六、询价地点、时间及询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地点: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慧德七楼会客室(成都市青羊区长顺上街284号慧德商厦7楼)

2、询价时间:2025620日上午1000。

3、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7560253

附件: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项目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附件: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电池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项目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创伤中空骨钻技术参数表

1、电机类型:无刷电机、轴中空、全封闭、高输出

2、转速:0-1250转/分±15%

3、输出扭矩:≥5.8牛顿/米

4、主机温升:≤25℃

5、噪音≤55db

6、主机中空:Ø4.5mm

7、主机重量:1450克

8、输出功率:≥180W

9、工作模式:无级变速

10、径向跳动:0.1mm

11、消毒模式:整机高温高压≥134℃(电池除外)

12、充电器:充电器电源电压AC100-240V/50-60HZ  

13、电池: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14、直径:0-8mm

★15、创伤中空骨钻配置:主机1台、电池2组、钻夹头组件1只、钻夹头钥匙1只、快速脉冲充电器1只、隔离通道1只、产品说明书1份、合格证1份。

(二)摆锯技术参数表

1、电机类型无刷电机全封闭高输出

2、转速0-12500/分±15%

3、主机温升≤25℃

4、噪音≤75db

5、主机重量≤1450克

6、输出功率≥180W

7、工作模式无级变速

8、消毒模式整机高温高压≥134℃(电池除外)

充电器充电器电源电压AC100-240V/50-60HZ  

9、电池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10、摆锯配置:主机1台、电池2组、锯片组件4只、快速脉冲充电器1只、隔离通道、1只、产品说明书1份、合格证1份。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4)付款方法和条件:验收合格后,中选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双方盖章合同扫描件、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原件及扫描件、国家要求的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等验收资料之后,人15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选人支付全额货款。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3年。

(6)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比选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个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比选人在比选与申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

(7.1)在设备使用期间,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国内零配件送达时间不超过7天。如果设备停产,其备件的供应期应达到10年及以上,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7.2)比选申请人须安排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比选人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7.3)比选申请人设有24小时维修电话。

(7.4)无论质保期是否届满,如设备出现故障,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技术支持所涉及费用包含本次报价中,比选人不另行支付)或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质保期内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约定延迟服务给比选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比选申请人独立承担;质保期后若设备故障,根据比选人需要无条件先负责修理好设备,保证使用部门业务的正常开展,之后完成比选人后续相关维修手续后方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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