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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形象宣传片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6 09:04:49本文来源: 管理员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拟通过比选方式,对医院形象宣传片项目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形象宣传片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比选拟采购供应商1名。

3)项目预算:8万元。

(4)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以上项目相关的。

(3)比选项目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4)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公告已于202086日在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cswyy.com/)发布。

(2)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于202086日至20208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3)报名流程:供应商提交资质材料至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审计李老师处。审查合格后,在医院党委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69号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6603501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须当场提交以下资质(均加盖鲜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比选资格承诺函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如比选申请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81417:00时,地点为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比选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www.scsw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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